全县公职人员:
您好!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普惠性社会保险,筹资形式以财政补助(670元)为主,个人缴费(380元)占小部分。参保对象是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等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也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一步减轻患病群众就医费用负担。当前,我县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进入尾声,还有部分城乡居民没有参保。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将于2023年12月31日截止,错过了缴费期,2024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不能医保报销。
为此,我们真诚倡议:请您多向身边的亲友宣传医保政策,动员更多的人员参加基本医保。如果您的家人是城乡居民参保对象,请在征缴期截止前,及时缴费。为父母参加医保,尽一份孝心;为爱人参加医保,增一份温馨;为儿女参加医保,添一份爱心。按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您可以用医保卡个人账户为亲属人员(父母、配偶、子女)缴纳医保。我们将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基金监管、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全力为参保人提供高效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最后,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大力支持,祝您及您的家人平安健康,生活愉快!
衡东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5日
一审:阳 洋(试用)
二审:廖婷婷
三审:刘晓钰
责编:阳洋
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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